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与各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的关系,加强公司对分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分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法律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分公司、-分公司、—汽修分公司、—-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上-公司。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是公司管理各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分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第四条 各分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或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第二章 运作管理第五条 分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资产。第六条 分子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享有授权或预算范围内的财务支配权和经营管理自主权.第七条 分子公司应努力开拓市场,夯实生产基础,提升管理水平,降本增效,并加快人才的选拔、培育,做好员工的思想引导和队伍稳定工作。第八条 分子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决议、证照、印章、政府部门批文、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妥善保管.第九条 分子公司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公司各项资质的年检及升级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第十条 子公司应当对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第十二条 分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公司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三章 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第一节 计划和预算的制定第十三条 为实现公司进展战略目标,加强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经营管理的计划性,法律规范公司的计划和预算管理工作,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当制定中短期计划或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计划和预算应以目标利润和资产保值增值为导向,并遵循“统一筹划、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进行总量调控和管理.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上一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结。2、本年度主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