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金誉达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长春博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仓库租赁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
1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 16 号的仓库(以下简称租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租赁物面积为 1920 平方米,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间提供空余场地1300 平方米于乙方使用
2 本租赁物实行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
1 租赁期限为 5 年,即从 2024 年 1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7 日止
2 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仓库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
1 租金 租金第 1 年按每平方米每月 28
8 元计算即每月租金人民币 55296 元整(伍万伍仟贰佰玖拾陆元整);第 2 年租金不变,第 3 年租金在第 2 年的基础上递增 10%;第 4 年至第 5 年在第 3 年的基础上递增 10%,该租金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 有实际负荷 50KW 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 有水井水供生产使用 3. 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围墙外大排污管中
4. 帮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部门关系及地方关系
5. 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第四条 仓库费用的支付时间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2024 年 1—6 月租金,12 月 30 日前支付 7-12月租金,以后每年依次类推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5
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