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2024 年版)一、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 一 诊 断 为 不 稳 定 性 心 绞 痛 ( ICD-10 :I20
9)行 冠 状 动 脉 内 支 架 置 入 术 ( ICD—9—CM—3 :36
07)(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24 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 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24 年)及 2024 年 ACC/AHA 与 ESC 相关指南1
临床发作特点: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心电图表现: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 ST 段压低或抬高>0
1mV ,或 T 波倒置≥0
2mV,胸痛缓解后 ST—T 变化可恢复
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诊断水平
临床类型:(1)初发心绞痛:病程在 1 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可表现为自发性与劳力性发作并存,痛苦分级在 III 级以上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既往有心绞痛史,近 1 个月内心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即加拿大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 I-IV]至少增加 1 级,或至少达到 III 级)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宁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通常在 20 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 24 小时后至1 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 ST 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24 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 段抬高性心肌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