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协 议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装修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内容: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最晚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未按时完工的按 元 / 天 扣除工程款。三、质量要求1、材料必须采纳约定的正品、合格材料,且使用前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使用不合格或次品或偷换材料的,除不予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外,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加赔偿责任.其中: 2、以下施工质量为双方约定重点事项:(1)在确保水电原材料质量的前提下,仔细安装水电,严格按规定要求处理接头部位;(2)卫生间地面及墙面防水处理需满足法律规范防水要求;(3)墙面、顶面刷乳胶漆需平整、均匀,且满足涂刷厚度要求;(4)客厅、餐厅地面找平需满足铺设强化地板要求;(5)地砖、墙砖铺设需严格控制质量,防止出现空鼓。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实行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格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4、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约定水电保修期为 个月,其他部分保修期为 个月.5、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款的 %.四、合同价格及形式本施工协议采纳单价合同形式,协议单价及工程量见附件中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 合 同 总 价 约 元 ( 大 写 : ).工程量变动不超过 % 时,不调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超过合同量 % 时,按实测工程量结算;新增、变更项目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五、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安全要求,实行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等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业主、施工人员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六、付款方式在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工程款分三次进行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水电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水电等已完工程款的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工程基本完工(木工、地砖、瓷砖、刷乳胶漆等主要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款的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工程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支付工程款的 ;第四次支付时间为甲方入住后3个月内(最晚不超过完工验收后一年)支付剩余的 工程款(即扣留的质保金)。七、其他1、灯线开关1。5²线,插座2。5²线,客厅空调柜机4.0²线。2、水电完工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一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