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为了搞好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法律规范各分包队伍作业程序,确保工程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要求各分包队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该工程优质、高速、低耗、高效、安全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办法,所有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遵照执行
一、专业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均需按总包要求设置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配置对口的管理人员,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专业分包单位按总包设置好的机构统一命名,其命名规则为: 工程 分部 (队)
来往信函及有关文件需注明单位名称时,一律以总包确定的名称为准
2、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根据总包的要求配齐管理岗位的专业管理人员
分包常驻施工场地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班长、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和特别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包上报管理人员岗位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并得到总包确认,人员必须保持稳定
假如未经确认或证件不全,总包将拒绝其进场
3、分包单位必须在北京市办理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北京市长期施工注册执照
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包、监理审查备案
4、分包单位必须在北京市劳动局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包、监理审查备案
5、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损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6、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在北京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务工证、特别工种上岗证
其中特别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起重工等
分包单位进场时必须将其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上报总包、监理
劳务人员必须常常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检查,被查者如证件不全,将被清出施工现场,其所属单位将处以罚金
7、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内需向总包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有关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