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物业服务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杜绝违规服务活动的发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海市及青浦区《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上海淀山湖新城进展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业外包,是指公司日常服务过程中需要实行专业服务类的项目外包(主要包括:公共秩序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电梯维保、弱电系统维护、消防系统保养、给排水系统保养专业外包项目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及各项目管理处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公司成立专业外包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部、市场拓展部、物业管理部、项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不同类别的外包单位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公司各项专业外包工作的政策、规定;(二)负责确定专业外包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审定招标文件;(三)选择实行资料审核、现场考察、分项评分、逐级审核、评估会议等方式对专业外包单位进行评估;(四)审定年度内部评标专业人员名单;(五)监督和检查各工作小组依照本办法组织专业外包工作的情况;(六)负责批准选择的合格专业外包的最终采购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成立专业外包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一)负责对专业外包单位的付款方式及合同约定支付价格进行财务审核监控;(二)负责对专业外包招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招标过程的合法性;(三)负责对专业外包单位服务质量评估管理的监督工作,并对监督事项作出决定
第六条 公司市场拓展部成立专业外包招标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一)负责专业外包单位的招标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组织对专业外包单位的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