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业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业务项目管理,明确业务项目管理的工作要求、项目管理各方职责以及工作流程,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公司各业务项目的全面评估、有效管控,提高业务项目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要求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鼓舞创新、服务市场、科学管理、法律规范流程
在执行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及业务与运营管理部对项目立项评审、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项目上线评审以及项目工作效果评估等进行公开发布
项目主办部门应根据项目规划进度,定期报告项目推动实施和执行情况,并具体说明项目分阶段的进展程度
项目推动过程中应严格根据项目方案和项目工作流程操作
对于已经生产上线的项目,业务与运营管理部组织对项目运作情况定期开展过程控制、监督评价及项目质量效果评估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项目的管理:1
公司面对市场所开发的新业务、新产品
主要指在业务品种、产品功能、支付方式、业务管理、运营流程等一个或多个方面,与公司现有业务和产品具有显著差异,或对公司现有业务和产品进行重大改进、资源整合,并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经济价值的业务和产品
已上线的综合支付项目的优化,涉及较大程度的系统、业务改造支持
公司明确要求进行立项和上线评审的其他项目
已上线,需进行跟踪评价和监督管理的项目
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遵照本办法(含附件)的要求,开展项目立项、上线评审及项目跟踪评价等相关项目管理工作
本办法内容将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第二章 参加主体及各方职责第四条 参加主体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参加主体应主要由项目主办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专业评审部门组成
项目主办部门,是提报项目立项申请的部门,承担项目建设的主要工作责任,并完成项目立项申请、项目上线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