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等突发事故,增强对突发事故的综合处理能力,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 373 号令)、《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 34 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 302 号令)、《锅炉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 号令,以下简称“2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2 号令"第四条所规定的“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及职责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境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第四条为加强对本市特种设备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市人民政府成立东阳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质监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经贸局、教育局、建设局、公安局、旅游局、交通局、卫生局、民政局、电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参加.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由质监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本市范围内特种设备出现非正常情况时,组织、协调和指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二)制定、落实特种设备应急工作措施,抓好宣传、检查、整治、监督、落实等工作,解决事故应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结束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第六条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市委宣传部: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情况的舆论宣传工作。(二)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快报、结案工作。(三)市经贸局: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并在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五)市交通局: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现场抢救人员等工作。(六)市旅游局:负责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宾馆、餐饮行业的特种设备的运行。(七)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八)市建设局;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特种设备安装前会审及液化石油气的管理工作.(九)市消防大队:负责消防灭火抢救工作,组织危险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