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公司文件东风司发〔2024〕5 号东风汽车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 知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公司(单位):现将《东风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风汽车公司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东风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东风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保证公司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公司为了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公司设备设施安全,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的信息管理、监督检查、事故控制、责任追究、事故处理和目标管理等综合措施.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企业)、十堰管理部、襄樊管理部、东风特种商用车有限公司筹备组、东风(十堰)实业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各单位)。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第四条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公司各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通过实行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建设企业安全文化等措施,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第五条 公司各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一)负责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提供必须的条件;(二)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政策与规定;(三)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落实;(四)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五)负责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进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进展;(六)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管理所必须的经费;(七)定期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汇报,分析安全形势,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八)仔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