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分析及征管对策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调节公民个人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它的征收为调节社会分配、维护社会稳定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个人所得税目前却是我国现行税种中流失最为严重的税种。现就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征管对策谈点浅见. 一、 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严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税制设计上存在的问题,有征收管理环节上的问题,也有社会纳税环境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税制尚有不完备之处 1、税制设计不合理。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是分类所得税制,在税率设计上过于复杂,规定了三种适用税率:一是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的 9 级超额累进税率,幅度为 5%——45%;二是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5 级超额累进税率,幅度为 5%-—35%;三是对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其他所得采纳 20%的比例税率.同时对稿酬所得、超过一定数额的劳务酬劳所得还分别有减征、加成征收的规定。税率结构复杂,税率及档次过多,最高边际税率达到 45%也过高,不符合效率、公平原则。在实际执行中,加重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税和申报的难度,也不利于税务人员的掌握和操作。 2、费用扣除不够合理。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是指纳税人的收入额减除法定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一般来说,扣除费用大体包括两部分:一是本人及其赡养人口的生计费用;二是纳税人取得收入应支付的必要费用,而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费用扣除方面实行定额 800 元,这样做不够合理,不够科学,急待改革.首先,800 元扣除额是个固定数字,而人们的生活水平是随着物价水平、社会消费水平、家庭赡养系数、居住地区的不同而不同。假如不区别对待,很难保证部分的低收入者因家庭赡养系数大、物价上涨快而难以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这样就导致社会分配的不公平。其次,在实际执行中,许多发达城市目前的扣除额早已高于 800 元,并且一再调高。大连从 7 月 1 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由原来的 900 元调整为 1200 元,北京从 9 月份起也提高至 1200 元,宁波也早已实行 1200 元的标准,珠海为 1400 元,深圳更是高达 1700 元。这种绕过法律、演绎法律的做法,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改革的必要. 3、采纳分类征税模式弊端较多。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规定将征税项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酬劳所得等 11 类,实行分类课税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同时区别不同的征税项目,采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