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 (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_ 日在中国 签订了合资经营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特制订本公司章程。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情况: 甲方:中国 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 国 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宗旨: .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也可为其它可自由兑换币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十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 货币 万美元 实物 万美元 土地使用权 万美元 知识产权 万美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 货币 万美元 实物 万美元 知识产权 万美元(注:投资方为两个以上的应顺序填写)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 期缴付。第一期在三个月内缴付,不少于注册资本的 15 %。其余注册资本应在 月内缴付.(注:其余注册资本最迟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付,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付)(注:投资者可自行约定出资的期限,但应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投资者应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足.)第十二条 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第十三条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