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 (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_ 日在中国 签订了合资经营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情况: 甲方:中国 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 国 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宗旨: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也可为其它可自由兑换币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十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其中 货币 万美元 实物 万美元 土地使用权 万美元 知识产权 万美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其中 货币 万美元 实物 万美元 知识产权 万美元(注:投资方为两个以上的应顺序填写)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 期缴付
第一期在三个月内缴付,不少于注册资本的 15 %
其余注册资本应在 月内缴付
(注:其余注册资本最迟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付,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付)(注:投资者可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