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文件(201*)**号**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奖惩条例和辞职辞退开除处罚的规定根据**公司进展需要,为了维护公司良好的生产秩序,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提高全员劳动生产效率,结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对以前有关制度完善修订
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考勤制度 1、凡在公司上班员工,每天必须保证工作 8 小时以上,每月出勤 26 天以上,每年保证出勤 300 天以上
行政后勤为正常白班,生产一线可实行双班制,具体作息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每周周日为后勤休息日,一线员工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休息
2、迟到、早退、中途离岗 30 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20 元;迟到早退、中途离岗 30 分钟以上 4 小时以内为旷工半天,每半天罚款 50元;超过 4 小时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罚款 100 元
3、行管后勤(除公司副总)管理人员一律在门卫签字,上下班办公室记考勤,财务考核
一线员工由车间负责考勤,月底报财务审核
4、月出勤不足 26 天,月迟到、早退、中途离岗 3 次以上,月旷工 2 次以上者取消月奖金和福利待遇;年出勤不足 300 天,迟到、早退、中途离岗 10 次以上,旷工五次以上,取消年度奖金和福利待遇
5、因公出差,由主管负责人开派车单,出差人员凭派差单记考勤
出差回公司及时到办公室登记,派差时间不足及时补上
第二条、请消假制度凡是公司员工,有事、有病必须请假
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后勤管理人员,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总审批,五天以内由总经理审批,超过五天,由董事长审批;所有副总有事请假经董事长审批;一线员工,3 天以内由车间主任审批,3 天以上 5 天之内有生产部长审批,10 天之内,总经理审批,超过 10 天由董事长审批
第三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凡属公司员工,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挂工号,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