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深圳)设计公司《建筑工程方案报建设计深度规定》1、总则1
1 为加强对本公司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管理,保证方案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在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城市有关工程建筑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和所在城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法律规范(规程准则)和制图标准,遵守项目所在地的设计工作程序和满足审批要求
方案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楚、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4 建筑工程的设计阶段1
1 除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外,建筑工程应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设计;1
2 小型的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用详细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按详细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转入施工图设计的简化两阶段设计
5 设计前应调查讨论,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资料,进行环境和城市设计的仔细分析
6 建筑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1
1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1)建筑方案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及规划部门规划设计要点进行编制
由总说明或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
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1
1)封面:写明方案名、编制单位、编制年月;(1
2)扉页:写明方案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设计总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种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盖章;(公司统一格式)
注:招投标工程中,方案设计的编制方法则应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3)方案设计文件目录;(1
4)总设计说明书或设计说明书;(1
5)设计图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