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电 投 集 团 公 司 生 产 现 场 安 全 标 识 法 律规 范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所属发电企业现场各类标识的制作标准与配置法律规范
本法律规范中“现场标识" 是指在发电企业厂区范围内安装的安全标识、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识、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设施等四类标识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 所属各工程公司涉及到与本法律规范有关的事项亦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厂、工程公司应根据本法律规范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现场标识管理中的具体操作细节
2 引用标准GB 2894 《安全标识》DL/T 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原国家电力公司颁《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法律规范手册》3 注意事项3
1 在安装或更换设备标识牌时, 必须请有关运行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对标识牌上的设备名称是否与现场设备相符, 并经运行人员或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运行
2 检修设备时, 在有可能损坏设备标识牌的情况下,检修人员必须先行拆下设备标识牌并妥善保管
恢复设备标识牌时, 必须执行本标准第3
3 各厂安监部门对现场标识的正确性、完整性和法律规范性实施监督,定期组织对各类现场标识进行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 现场标识发生缺损或由于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标识与现场实际不符时,责任部门应及时进行补充安装或更换
4 各类标识制作法律规范4
1 安全标识的制作及安装1
制作安全标识牌可根据现场情况选用以下材料:1 ) 双色板( 阻燃,ABS工程塑料)2 ) 3M材料或其他阻燃塑料板3) 薄铝板或其他金属薄板2
照明条件较差的场所的标识牌可用荧光材料制作, 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的标识牌应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安装安全标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