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凡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子公司为合同主体中标的工程项目,从中标到工程完工期间的相关工作按以下规定程序执行
第一章 项目管理程序一、明确管理模式公司根据工程项目不同将管理模式分为公司直管项目、委托管理项目和子公司自管项目三种形式
(一)公司直管项目:公司为合同主体,并派员组建项目部(指挥部)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
公司本部对该项目进行直接管理,按合同约定行使管理权限,控制和考核工程成本
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二)委托管理项目:公司为项目合同主体,委托子公司全权管理的项目
项目经理部由子公司派员组建,并负责项目的实施
子公司本部负责该项目的工程成本控制和考核,确保公司的效益上缴,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公司及片区工程项目监管办公室对委托管理项目实施监管,主要控制上缴收益、工期、产值、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施工组织,并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三)子公司自管项目:子公司为合同主体,并派员组建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的实施
子公司本部负责该项目的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
公司本部对其实施信息管理,片区工程项目监管办公室对其监管
二、管理程序(一)工程中标工程中标后,投标主办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将中标通知、投标文件、任务划分建议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并在施工合同(含草签的施工合同、协议)签订后 7 日内,将施工合同副本及相关资料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二)工程任务划分公司对路内和路外中标工程项目采纳不同的任务划分办法
路内项目、路外大中型项目采纳内部竟标制
具体办法见《工程项目内部竞标办法》
其他项目: 路外任务的划分实行“谁投标谁施工”(指子公司)的原则
中标单位将资料根据要求送齐时,工程管理部在 7 日内完成下达工程任务划分的通知
(三)工程分包合同签订工程任务划分后,公司与承担施工任务的子公司签订内部《工程分包合同》
委托子公司管理的项目,向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