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施工装备研制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4 年 09 月 16 日,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施工装备研制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法律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夏经济(庙山)开发区幸福工业园
项目建设一号联合厂房、二号联合厂房、轻型车间、喷涂车间、办公楼、综合楼和职工宿舍
项目建成后形成各种型号盾构机 10 台/a、运架设备 5 套/a、轨行机械 3 套/a、桩工机械 200 台/a、客运专线施工机械 10 台/a(套)、钢箱梁及建筑钢结构 5 万吨/a、立体车库 1 万个车位/a、混凝土搅拌站150 台/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4 年由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施工装备研制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北省环保厅于 2024 年 12 月作出了《关于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施工装备研制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函[2024]943 号)
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开工建设,2024 年 10 月项目建成,项目投入运行
但由于生产产品原材料、产品规模、部分工艺发生了变化,原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抛丸预处理焊接、机加工、热处理(渗氮处理)、喷砂喷涂以及组装等,后期建设相关的环保设施过程中,为减少产品生命周期,提高产品质量,企业直接购买预处理好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无抛丸工艺、无热处理工序,喷漆工序由原规划全部在厂内完成变更为钢箱梁及建筑结构件部分在厂内喷漆外,其他所有产品喷漆均委外处理
由于本项目水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