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讨论协议书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 ********公司乙方单位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签定日期: 年 月 日一、协作方式、目的、内容甲方(********公司)委托乙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参研单位,对甲方研制的**类新药“****治疗****期”临床讨论项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号:**#)按 GCP 要求进行临床讨论
二、讨论目的、内容:讨论目的:**
讨论内容:由甲方研制开发的****(以下简称临床试验药物),在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讨论批件》(批件号:#)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为参研单位负责****治疗****期临床讨论(以下简称“本试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将协作进行本项临床讨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双方共同遵守
三、各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甲方:1. 向乙方提供 *** (新药名称)临床讨论方案、知情同意书、CRF、讨论者手册、国内外临床讨论资料综述等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的临床批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 按试验方案规定,免费提供符合 GCP 要求足量的试验用药品和基础用药(写出名称、数量、规格等明细及保存要求,根据要求将收取药物管理费或者提供保存设备)及其质检报告
(器械临床试验,需列明是否提供相关设备及型号,并写明免费提供还是结束后需回收)3. 按协议要求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临床讨论费用
4. 向乙方所在地派遣合格的监查员,协助乙方按 GCP 标准开展临床试验工作,负责临床试验全过程的监查与协调
监查员有权对受试者的相关实验数据进行溯源,核对病例报告表(本讨论使用 eCRF)是否填写正确
5. 在项目启动至入组第三例受试者后,组织对项目进行第三方的稽查,向乙方提供稽查报告并将问题整改合格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受试者的入组
6. 组织讨论者和机构办参加各期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