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河滨南路东段(原植物油厂内),总建筑面积约为 57967
34㎡,由 C、D 两栋(32+1F/-1F)及商业店铺等组成,C、D 栋均为住宅楼
地下一层为车库,地上 33 层为住宅,标准层层高 3
0m,建筑总高度 99 m
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支剪力墙结构,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容量及其计算负荷2
施工设备用电量计划表详见下页表 2-1
(∑S=324
计算负荷:2
按公式:需要用系数法确定计算负荷:K=0
5 COSΦ=0
85S 动=324
5= 191
00 KVA2
照明负荷按:S 动×8﹪ = 191
00× 8﹪ = 15
28 KVA2
总用电负荷为:S 总 = 190
28= 206
04 KVA2
低压配电屏至施工现场一级电箱之电缆选择:I=206040/√3×380 = 313
05(A)2
5 电缆截面选择以其载流量不小于线路的工作电流,经允许压降(ΔV=5%VM)校核而定
经查“92DQ1 之 1—64,1-65”知,可选用聚氯乙烯绝缘护套铜导五芯铠装电缆,即 VV22-3×150+1×70 电缆能满足输送电量要求
本工程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施工围墙内做电缆沟,电缆沟内敷设电缆,然后铺砂盖砖,加以保护
各支路电流计算及选择电缆敷设:3
各电缆截面选择以其载流量不小于线路的工作电流,经允许压降(ΔV=5%VM)校核而定
因供电距离均在 200 m 以内,故经验算均能满足要求
DX003 箱:供塔吊及镝灯用电,计 100KW,取 K=0
7,COSΦ=0
7×100000/√3×380×0
75=14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