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政策问答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含那些人员?答: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和初次参加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其中:1、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是指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正规高校毕业生职称确认和全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取得高(含正高和副高)、中、初(含助级和员级)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2、初次参加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是指以前没有任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第一次参加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人员。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1)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应按要求完成公需类学时或者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培训。(2)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其中:公需类学时为 30 学时,专业类学时为 60 学时,公需类和专业类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如何取得?答:1、公需类学时主要通过如下方式取得:(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达标.根据《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269 号)规定,自2024 年(含 2024 年,2024 年以前的不计算学时)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其成绩可作为当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之一,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具体方法是,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或全国通用标准的,一次性计算继续教育学时:A 级计 30 学时,B 级计 20 学时,C级计 10 学时;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每个考试模块一次性计 5 学时,累计不超过 30 学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折算的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有效。(2)根据《关于开展 2024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7 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党员干部教育可折算一定数量的公需类学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凡是按规定参加“灯塔在线”学习且全部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折算 8 学时,当年度有效.关于如何确认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参加了“灯塔在线”学习、是否且全部合格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