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医院保洁服务招标文件由于原保洁服务合同已期满,为进一步实施阳光工程,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服务质量,提高两个效益
经讨论,决定对我院门诊行政办公楼、专科门诊、综合门诊、老年 8 病区、老年 4病区、老年 7 病区、心身 5 病区、司法鉴定所、国际体检中心、检验科、单位院内绿化等的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投标资质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专业保洁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两年以上有医院保洁经验,有保洁服务经营权和经营能力,具备良好社会信誉和服务保障体系
二、承包方式及保洁范围 1、承包方式:采纳包工包料,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住宿、材料、器械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
2、保洁范围: 1)门诊楼、住院楼:1 层地面、墙面、天棚及门窗等保洁
2)专科门诊楼、放射科:地面、墙面、天棚及门窗等保洁(包括打开水)
3)院内道路绿化带保洁和垃圾清运,并承担以下杂工: ① 病房内烧开水并打好开水送到病床前; ② 协助晨间护理护士收陪人床、被; ③ 收发小方巾,并清洗消毒; ④ 被服管理,负责清、污被服的清点和回收工作; ⑤ 出院病人整理床单位及清点物品; ⑥ 按供应室、输液室、要求做好相关清洁杂工; ⑦ 做好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分类收集
4)检验科① 检验科收集和处置废弃检验标本;② 洗涤检验科试管等有关检验用具;③ 检验标本外送(市医院、中心医院)
5)医疗垃圾交接、登记及管理
6)中午、晚上医院内环境保洁
三、人员配置(供参考)1、住院部:每层 2 人,其中六层 1 人
2、综合、专科门诊部,放射科,制剂楼,及场外绿化、道路不少于 6 人(包括机动人员); 3、人员要求固定,到岗人员情况及调换应及时告知各病区护士长,门诊部主任及相应科室负责人
若要调离必须征求科室负责人意见,对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人员,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有权提出调离,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