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代办点标准化建设一、机构名称1
村级设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站标识:(1)
标识牌规格为:长 0
6 米,宽 0
字体:小标宋,白底红字,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固定(见附件 1)
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附近设村级集中代办站的,名称统一为:XX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集中代办站
标牌材质样式同上(见附件 1)
二、场地选择便民服务代办点应设在村委会和社区办公所在地建设
三、人员配备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原则上由村三职干部兼任
四、工作制度(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1.代办点以及集中代办站必须将代办事项和工作制度上墙,统一为以蓝、白色调为主
2.集中代办站将各村代办员上墙公示,公示内容为村名、代办员姓名和照片
照片为 5 寸或 7 寸红底
附:1、标识标牌制作标准,公示栏式样;2、上墙制度样本;3、相关制度法律规范;4、办事指南式样
附件 1:标识标牌制作标准
材质见文字材料
白底红字,英文改为彝文
窗口吊牌(吊牌为蓝底白字,长 70 厘米,宽 40 厘米)XXX 窗口服务事项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依据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本样本仅供参考,各乡镇应结合实际增减内容、调整版块
公开栏以白、蓝色调为主
XX 乡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便民中心职责1
组织、协调和监督各窗口依法集中受理、办理或代理乡镇政府职权范围内授权的和县级部门派出机构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3
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4
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5
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6
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中心人员相片姓名 职务相片姓名 职务相片姓名 职务相片姓名 职务相片姓名 职务相片姓名 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