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来源:大律师网XX 与 XX 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员 XX 独任审判,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被告的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原告诉称,2024 年 8 月 9 日,我与被告北京 XX 生意有限公司签定了采购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今典花园 X 号楼 X 房子《购房意向书》。2024 年 8 月 19 日就采购上述房产我与被告 XX 签定了《房子买卖合同》,当日我与两被告还签定了《房子买卖居间见证合同》,约好房子成交价为人民币 765000.00 元,为人民币 20000.00 元。一起,两被告向原告该证书正在处理过程中,最迟将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完结该证处理手续。2024 年 8 月 20 日,我向被告 XX 付出了采购上述房子的人民币 20000。00 元定金。2024 年 8 月 22 日,我向被告北京 XX 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交给了中介费人民币 25950。00 元。2024 年 9 月 30 日后,我屡次致电、致函两被告问询处理该房子产权证的进展状况,2024 年 1 月 16 号,被告北京 XX 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电话告诉我,被告 XX已获得房子产权一切证,但不计划卖房了,同意双倍返还定金并补偿中介费.2024 年 1 月 18 号晚,被告 XX 与我通电话,表明因兄弟孩子计划寓居,故不计划再卖房子,但表明不会补偿中介费。综上所述,被告 XX 现已获得房子产权证,却迟迟不与我网签及处理产权登记手续,并表明不计划卖房的做法已构成违约,现请求被告 XX 返还我已付出的定金 2 万元,承当不实行合同的以及补偿我的经济丢失 10 万元,北京 XX 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返还我的居间服务费 22950 元、过户服务费 3000 元。 被告 XX 辩称,我与原告不存在居间合同联系,是买卖联系。赞同返还定金 2 万元,不赞同承当违约职责和补偿丢失。原告不能证实他的实际丢失,合同条款约好的过高,一起约好了定金和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拖延违约金,给付违约金后合同应当持续实行。本合同是实行不能,咱们只赞同承当定金职责. 被告北京 XX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辩称,赞同返还过户费 3000 元,不赞同返还居间费用,公司居间署理买卖事宜,签定了居间见证合同,并且公司促进下两边达成,合同不能实行的首要原因是被告 XX 不赞同,我方现已尽了责任. 经审理查明,2024 年 8 月 9 日,原告与被告北京 XX 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签定了《购房意向书》,原告欲采购坐落海淀区文慧园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