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丢失 篇一:2024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产权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共同购买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该房产可进行交易,无设定抵押、保全,未被查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标的房屋进行了实地勘验,充分了解该房屋的位置、格局、结构、装修情况、产权情况、配套设施以及其他未列入的实际情况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同意在签订本购房合同后不以该房屋情况为由终止本购房合同。 第二条 甲方所转让的房产坐落于: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 小区 号楼(幢) 单元 楼 户(室),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 ___,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总房款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过户前交清该房产的水费、电费、供暖费、天然气费、物业费及所有与该房产相关的费用,单据交乙方确认. 第四条 甲方出售该房产,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五条 该房产的附属设施物品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1(附属设施清单),并已经买卖双方确认。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签署本《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人民币 万元,如 签订本协议前缴纳购房定金,定金将全额充抵首付款;剩余房款 万元将于过户当日一次性付清,购房首付款及剩余房款全部以现金支付。过户当日先付清剩余全部房款后立即办理过户手续,取得领证通知单或相关过户手续回执即视为已完成过户; 甲方在乙方交付相应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做为乙方已付款项的凭证,甲乙双方在完成过户后应当面将收款凭证销毁作废,如因乙方丢失收款凭证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过户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起 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第八条 税费承担方式 乙方承担与本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费用(含契税、产权交易税、公证费、房产过户费等过户相关全部税费,以及完成过户后水、电、燃气、有线电视、供暖、物业等其他更名手续所产生的费用); 第九条 甲方应当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