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为加强留学生宿舍的法律规范化管理,维护广阔在住留学生的合法权和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制造一个安全、洁净、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手续 1.经云南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批准,持入学通知书、普通护照和有效签证在我校注册的正式留学生,可申请入住留学生宿舍.留学生入住时必须出示国际教育学院开具的入住申请单,并交与宿舍管理员留存。 2.留学生宿舍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分配,留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入住并按规定交纳押金,未经允许不得私下调换房间.在住留学生确因需要更换房间或调整床位,须由学生本人向国际教育学院,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作更换或调整。 3.留学生入住后不得转借、私配房间钥匙,一旦丢失,应及时报告,以便更换锁芯,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理。房间备用钥匙由宿舍管理人员统一保管。房间内设施(包括电器)如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值班室电话:5132479)。 4。自费留学生于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一次性交清一个学期的住宿费及住宿押金,离校时按实际住宿天数结算。拖欠住宿费者,每人每天根据拖欠额的千分之一缴纳滞纳金。公费留学生于入住时交纳押金。 二、住宿规定 1.入住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留学生宿舍会客登记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不得将所住房间私自转让、转租或留宿他人.如发现转让、转租宿舍或留宿他人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劝其退宿,并作出相应违纪处理。 2.在住留学生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和物品,入住时须签认“宿舍物品配置单",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留学生严禁在墙壁乱涂乱画,严禁在墙上钉钉子,人为损坏照价赔偿。休息时段,不得在寝室内大声喧闹、开放大功率音箱,未经许可禁止在宿舍楼层内举办舞会以免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3.留学生聚会应事先通知宿舍管理员,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聚会.云南民族大学在校园内尊重留学生的宗教信仰,但留学生不得在留学生公寓传教或散发宗教宣传品,不得在公共地段张贴或悬挂有关宗教的图画、文字或饰品。禁止进行传教及宗教集会等活动. 4.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不得在窗外悬挂物品,不得饲养猫、狗等宠物。违反将被劝退出学校宿舍并报相关执法机关处理.禁止从宿舍窗户向外抛掷物品,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和损坏公共卫生。 5.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自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