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编号:云府登 314 号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公告2024 年第 1 号《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已经 2024 年 5 月 9日云南省经委第 2 次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4 年 6 月 1日起施行
二 OO 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略决策,充分发挥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我省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加强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国家进展改革委《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企业技术中心是在企业组建的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进展后劲为目标,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讨论开发实体和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和组织保障,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
第三条 为推动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我省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代表省内行业领先水平、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扶持政策,以鼓舞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条 省经委、省进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昆明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
1.省经委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具体负责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日常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省财政厅主要负责监督评价拟申报和已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持企业技术中心、鼓舞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并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3.省进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