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居二区二标段工程交叉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单位: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编 制 人:陈永康编制日期:2024 年 2 月交叉作业专项施工方案交叉作业是指施工现场的上下和水平不同层次,于空间贯穿状态下同时进行的作业,交叉作业分为水平交叉作业和垂直交叉作业。为了法律规范交叉作业人员行为及施工场所的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力,消除安全隐患,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编制该方案。一、工程概况:桃源居二区二标段工程,位于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桃源大道,29、30、31、33、35、37、38、39、50 号栋花园洋房为 5+1∕-2层,32、36 号花园洋房为 5+1∕—1 层,52、55 号为 14∕—1 层,建筑面积 78000㎡,结构形式为短肢剪力墙,层高 3 米,最大高度46。75 米,抗震等级三级,设防烈度为 6 度。二、 管理办法: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实行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根据 32、36、52、55 号楼施工情况看,主要存在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外架作业队与土建作业队、安装作业队三者之间的生产经营活动,都会给对方安全生产带来隐患。为了控制因交叉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必须由三方作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协议的拟定和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作业范围,防护措施,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人员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常常性检查.这种检查不能时有时无,也不能千篇一律,而是根据具体安全生产情况确定。要制定检查的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检查.要常常深化现场,及时发现生产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这里的处理包括个人亲自处理,也包括组织现场有关人员一起处理。立即处理有困难的,要实行临时性安全管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召集有关部门或者人员讨论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对于有些重大安全隐患,因财力困难等原因,生产经营单位不能在短期内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一旦条件成熟,立即实施整改.所有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