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为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积极性,确保集团总公司下达给各分公司年度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集团人力资源部与以 为第一责任人的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年度人力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签订目的完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大管理和服务、监控力度,从而确保集团公司全年人力资源目标的实现
二、年度考核期间自 2024 年 03 月 1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8 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经营过程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支持和保障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3、甲方有权在乙方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无有效解决办法时,修订责任书有关条款或决定终止本责任书的执行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行定期的考评
5、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管理储备岗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安排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集团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规定,对社会负责、对本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
2、乙方在人力资源管理实施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
3、乙方在本责任书签订前向甲方所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测量的 、可实现的按季度分解目标实施详细计划,在获得甲方批准后以此作为对乙方进行绩效考评、监督和控制的依据
4、乙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报送(提交)与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有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
5、乙方享有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指挥权和制定经营策略政策的权利
6、乙方享有本分公司中层和普通员工的任用和辞退决定权
7、乙方拥有中层及以下全体员工的考评指标体系设计,考评方式和分配方案决定权
8、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态度的考核
五、乙方应在考核年度内完成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