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角度看国际商务谈判中冲突的产生与消解摘要:在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中,由于各国民族文化中的时间观不同,思维方式有所差别,以及风俗习惯千差万别,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使得一场技术层面和商务程序原本顺畅的谈判错失良机,得不到预期的良好效果。因此,谈判各方应该树立文化差异观念,增强自己对对方文化的敏感度和宽容度,在谈判中遵守公共法则,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知己知彼,求同存异,才能使得谈判顺利进行,互惠互利,达到双赢的局面。关键词:国际商务谈判文化冲突时间观思维方式风俗习惯国际商务谈判是国际商务舞台上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其利益主体一般由两方构成。一方是外国的政府、经济实体或个人,一方是中国政府、经济实体或个人(需要注意的是,在现阶段,外方还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和商人).国际商务谈判指国际商务活动中不同的利益主体,为了在某笔交易中达成共识,达到双赢,而就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的过程。国际贸易谈判是国际贸易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谈判方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对一项交易往往要进行繁琐复杂的磋商,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在某一点可协商的地方做出调整、妥协,以达到最终的协议。不少人认为,决定国际商务谈判顺利或者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商品的质量,技术的先进,或者价格是否低廉,但实际上,国际商务谈判比国内商务谈判复杂得多,因为谈判的利益双方分属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彼此有着不同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体系、贸易习惯,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社会习俗、价值观、民族习惯和思维方式,还有语言和文字沟通方面的问题。因此,谈判过程中产生的冲突,有的时候不完全是纯粹商务程序上的矛盾,而是谈判过程中语言、礼仪、谈判风格等诸多文化差异带来的歧义和误解。因此,了解国际商务谈判中冲突产生的文化根源,理解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文化差异,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就可做到求同存异,克服跨文化谈判中的文化障碍,在经济利益上达成共识,达到双赢的效果,加快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一、国际商务谈判中冲突产生的文化根源 冲突指的是相关一方意识到另一方对自己的利益或者自己关怀的事情即将产生消极影响而相应产生的一系列从微妙到强烈程度不一的语言举止行为反应,目的是将对方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维护自己的立场或利益的一个过程。赫伯·比斯诺认为,冲突产生的根源可以归结为五种类型:生物社会型,个性和交往型,结构型,文化和观念型以及复合型。文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