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水域分类及相应的水质指标1
水域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 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 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 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 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 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
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水质标准 表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序号分类Ⅰ 类Ⅱ 类Ⅲ 类Ⅳ 类Ⅴ 类标准值项目1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 周平均最大温降≤22pH 值(无量纲)6~93溶解氧≥饱和率 90% (或 7
5)65324高锰酸盐指数≤24610155化学需氧量(COD) ≤15152030406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346107氨氮(NH3—N)≤0
08总磷(以 P 计)≤ 0
02 (湖、库O
1 (湖、库O
2 (湖、库O
3 (湖、库O
4 (湖、库O
2)9总氮(湖、库
以N 计)≤0
010铜≤0
011锌≤0
012 氟化物(以 F— 计)≤1
513硒≤0
0214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