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韵培训学校家长安全协议书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损害事故,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校方的义务和责任 1、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2、学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
3、学校定期负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普法教育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者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安排学生不宜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它活动
6、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损害,学校一经发现,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实行必要措施并把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 学校老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8、 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损害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9、教育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利用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交通、卫生、防水、防汛、防震、用电、用药、煤气、饮食等安全常识
10、教育学生不涉足河、水库、机井、施工场地、车间、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不安全场所,不与不良人员交往,防止受骗上当,学会自我保护,避开不安全事件发生
11、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
同学之间要互相关怀、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12、教育学生不到建筑施工场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
教育学生不攀爬电杆、树木、楼房、围墙、桥栏、高架等
13、教育孩子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学生围观和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