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的思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不停提高执业药师药学专业素质、法律和道德素质、执业能力和药学服务质量的必要手段。为使执业药师逐渐适应以消费者和病患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的需要,须深入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停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对推进上述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的必要性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使他们获得了更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更强的专业技能、更多的法律保护和更广泛的社会认同,成为药学领域中负责保证药物质量和药物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药学技术力量。在有关政策的规定中,执业药师的配置已是至关重要的了,它反应着一种国家整体的管理水平以及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1、是适应我国入世和与国际通例逐渐接轨的客观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规范化的规定就必须及时实行,这样才能保持与国际水准相符合。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和地区配置执业药师原则为 1:1500 人,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原则为 1:3000 人。假如按此原则,我国应有 40 万~80 万执业药师;而目前仅有 7.8 万执业药师数量严重局限性,将会制约药物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的发展。人员的增多必然就存在一种怎样管理的问题,2、是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取消行政审批不等于放弃监督管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机制亟待进行对应的改革。3、是保证执业药师队伍继续教育质量的客观规定要加强注册执业药师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注册安全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工作规定和措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工作水平。二、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现实状况及存在的问题1、我国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基本状况原国家医药、中医药管理局分别与人事部于 1994 年 3 月 15 日、1995 年 7 月 5 日联合颁发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8 年颁发了新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类别。几年来,在国家人事部的支持和医药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起步是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工作是顺利的,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执业药师队伍。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机制已建立,但职能和作用发挥有待深入加强目前,国家药物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