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健全值班值守与网上每日直报制度市、区民政部门和各养老服务机构均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
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市、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建立 24 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同时,通过网上直报系统于每日下午 15 点准时报送返院老人、返院员工、人员隔离等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家属发布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
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必要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针对家属探视,不提倡家属进入养老机构探视,引导和帮助老年人同家属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确有因老年人病重、病危、病故等特殊情况需探视到访的,应做好登记核查、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按照指定路线和区域进入养老机构探视;对非直系家属(监护人)和非本市居住的老年人家属,暂不开放探视
针对春节离院老年人,养老机构应积极与老年人家属协商,待疫情稳定后再返院,请老年人家属支持理解
确需返院的老年人,在院内开设专区隔离收住,隔离区观察 14 天无异常后再返回生活区
针对返沪员工,各养老服务机构对离沪返回的工作人员一律要求自行居家观察 14 天,观察结束情况正常后上班
针对在院员工,要求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内居住;居住在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养老机构
做好隔离场所保障,养老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
三、强化机构内部防护定时测量体温,每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