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煤炭治理部门,开发公司: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经市政府同意,市煤炭局聘请高层次煤矿平安专家,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深切排查治理。现将制定的《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二 O—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淄博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贯彻国办发〔2021〕99 号、鲁政办发〔2021〕4 号、淄政办发〔2021〕18 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时完成市政府确认的 2021 年重点工作,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全市煤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全面普查治理,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要紧任务采取隐蔽致灾因素调查(地质勘探调查和煤矿开采调查)、探查(物探、钻探)等手腕,查清隐伏在煤层及其围岩内、在开采进程中可能诱发灾害的地质构造和不良地质体及其在采动应力耦合作用下形成的灾变地质体,通过开展地面普查,重点普查采空区范围、地质构造、含水性和瓦斯富集区等,通过开展井下探查,精细探查采空区、导(含)水体、小构造、瓦斯和应力异样区域等致灾因素,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煤矿平安生产方法的制定和实施,达到排除隐患,切实保障平安生产。二、组织领导为保证本次普查活动顺利实施,市煤炭局成立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董以琦副组长:于长永成员:市局专家库有关专家,市局安监科、培训科,开发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普查活动的日常调度和和谐。三、普查时刻、范围时刻:2021 年 8 月至 11 月底。范围:全市所有生产煤矿。四、普查步骤(一)企业自查。本次普查活动先由区县煤炭治理部门组织煤矿进行自查,自查终止后形成统一格式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见附件)并及时报区县煤炭治理部门审查;(二)区县审查。区县煤炭治理部门接到煤矿企业自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同意后报市局;(二)物探探查。市局依据区县煤炭治理部门提交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及时委托淄博煤炭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对煤矿井下进行必要的物探形成物探报告;(三)专家普查。市局聘请高层次专家依照煤矿企业自查报告、开发公司物探报告、煤矿井下开采现状和矿井历年开采资料对矿井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各类隐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