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 *** 基坑支护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3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基坑支护工程 设计施工图 , 捌份
第三条本合同设计费为:以基坑周长按人民币单价(大写)陆佰元每延长米(RMB:¥900
00 元 / 延长米 )计费;基坑坡底线周长 * ** 米 , 设计费总价* * *元 , 大写 * **元整(含税)
设计费不含专家评审费和审图公司审图费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另:1、基坑平面尺寸扩大,设计费总价不变;2、若设计人中标施工,则该合同款项费用扣除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60% 提交施工图 15 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20%基坑完成施工 1 个月内第三次付费20%基坑回填完成并办理完结算基坑支护设计费 15 个工作日内备注:每次付款设计方须提交付款申请,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供发包人审批后支付(含税)
第四条双方责任 4
1 发包人责任:4
1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新增、变更或返工设计时,在新增、变更或返工设计完成后,设计人提交新增、变更或返工设计的工作量和单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确认后,做为增加设计费列入结算
2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资料图纸
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