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室、换药室医院感染管理法律规范1、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合理
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2、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
3、使用后的输液器、注射器、安瓶、锐器等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由专职人员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地点,有交接登记本
4、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处置室(换药室)应衣帽干净
5、室内每日紫外线消毒 1 次,每次 30min,有记录
登记内容有使用时间、累计时间、使用人签名
6、医疗废物收集容器
污物桶应密闭、有标识
7、治疗车上物品摆放有序
8、体温计每次用后应消毒,清洁干燥保存
9、换药室感染性废物置黄色专用包装袋内
10、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能高压灭菌的应避开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
11、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清洁柜,过期重新灭菌
12、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 2小时不得使用
13、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前后应洗手或者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
2024 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