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猪收购标准、流程、规定一、生猪收购标准1、正常猪宰前感官检疫合格、无任何质量缺陷,且重量合格的生猪
2、体重异常猪(宰后判定标准):头皮肉重量≤65kg,每头扣 100 元;头皮肉重量≥130g,每头扣 50 元
毛剥白条重量减5 kg 为重量依据
(大猪与小猪判定重量标准可以根据本地市场再作讨论和修改)3、花猪、黑猪、棕猪花猪:猪体表黑毛面积 10%≤S<40%的生猪为花猪,扣 100 元/头;黑猪:猪体表黑毛面积≥40%的生猪为黑猪,扣 200 元/头;棕猪:猪体表棕毛面积≥10%的生猪为棕猪,扣 20 元/头;4、公、母猪、病猪未经阉割、或晚阉割的生猪、性器官明显的生猪、病猪、宰前拒收;宰后发现是公、母猪的一律按化制处理(公司规定是退货处理,可以按此执行,具体情况应按动检实际要求情况制定);病猪按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规定执行化制处理,化制不作价
5、伤残猪到厂卸车下磅后不能正常行走的及有内、外伤的生猪
伤残猪每头扣 50 元;6、急宰猪磅前濒临死亡(欲将死亡)的猪为急宰猪,就是发生应急反应而产生应急症状,扣 150 元/头,按等外转分割结算;(公司现行政策为扣 300 元/头,不作降级处理,建议降级转分割)生猪在进厂前的急宰猪,必须及时找厂方接收检疫票的品控人员,现场确认和及时开急宰单
生猪进厂后的急宰猪,必须及时找厂方宰前接收品控人员,现场确认和及时开急宰单
如未及时发现而导致生猪应急死亡,死亡后一律不开急宰单,死亡一律化制处理,化制不作价;客户拿到急宰单,必须及时找到饲养称重人员及时处理
7、死猪到厂卸车过磅以前已经死亡的生猪,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进行化制处理
化制猪不作价
二、生猪到厂交送操作流程:1、查证验误先由动检或品控对生猪客户预交送的生猪感观和票证进行检查,健康的生猪和票证正确齐全方可
2、入厂登记1、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