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农村商业银行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AB]2024——001编制部门: 安全保卫部 版 次 号: A/0 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目 录修改记录 3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组织职责 4 第三章任职条件 5 第四章日常管理规定 5 第五章附则 3 修改记录版次号生效日期修改原因编撰人A/0体系文件 A 版 首次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加强对大庆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安全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保卫人员是指与本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内部治安管理、守卫、消防控制和管理、枪支管理、案件和事故调查、安全管理等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安全保卫人员的基本任务包括: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保卫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四条 安全保卫部是安全保卫人员的管理部门,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负责安全保卫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仔细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根据岗位配置情况,分期、分批对安全保卫人员开展防范技能、体能素养等培训
内容包括列队、射击、擒拿格斗、电子通讯器材使用、驾驶技术、军事体育等
安全保卫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
三、严格法律规范化管理
加强安全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坚持常常性的考核整顿,发现不适合的及时调整
四、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开展“争先评优"活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五、加强对安全保卫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安全保卫人员法制观念,提高安全保卫人员在保卫工作中把握政策界限的能力
六、组织和带领安全保卫人员完成各项执勤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安全保卫人员职责: 一、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