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1
为加强公司存货的保管,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厂在存货保管方面,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存货保管的原则 存货保管的原则是反映存货储存的基本要求,是控制存货收、发、存业务和存货资金管理的基本准则与方式
存货保管主要有以下 3 个基本原则: (1)实行存货限量管理,节约资金使用
(2)实行凭证查验收货,核准发货、出库,控制存货的收与发
(3)实行专人负责存货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核对实存量
第三章 存货保管的具体规定 1
凡入库储存的商品、材料物资,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入库储存的商品、材料物资应按指定的仓位(地点)分类分品种堆放,并标明品名、规格、型号、款式、尺码、数量、质量(等级)、产地、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期,要求堆放整齐,便于清查、取货
所有入库存储的商品、材料物资,应另行指定专人保管,按品种登记明细卡,并将收、发数量登记后结出余额,随时与实存数量进行核对,做到卡实相符
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处理
保管人员应随时检查存储的存货有无发生过期变质、残损、超储积压、短缺、包装破损
如有发现,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所有货物存储,必须定期清点
会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库存状况,并将存货明细账户余额与仓库明细卡余额进行核对,核对其实存数量,做到账、卡、实物三相符,以控制存货的存量
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企业将存货存放在外单位的,应取得证明,单独由会计部门设账控制
对于在途商品、材料物资 ,应由采购部门和人员将进货凭证交会计部门入账控制
对于存放在销售部门或生产车间的商品、材料物资,应由销售部门和生产部门负责保管,并由会计部门设账控制
保管员应定期或随时检查各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