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第四中学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说普通话,写法律规范字是广阔师生收集处理信息、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础,对师生整体素养的形成、进展和发挥具有内在的促进作用,对校园文化环境起到良好的聚合作用
为了增强全体师生的语言法律规范意识、法制意识,提高热爱祖国语言、正确法律规范使用祖国语言的热情和水平,现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生部分1.全校学生必须仔细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
2.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制定的《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要求学生从早晨进入校门开始,与老师、同学交谈必须讲普通话
提倡回家也讲普通话,以带动家庭、社区成员讲普通话,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
3.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活动,如校园演讲、朗诵和书法等各种竞赛、讲座等活动,营造浓郁的推普校园氛围
要求班级开展一次关于推广普通话的主题班会,办一期推广普通话的黑板报,让学生时刻树立讲普通话的意识
4.学校广播站播音员普通话水平必须相当于二级乙等
5.学校将大力表彰在“推普周”活动中做出成绩的学生
通过“推普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我校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的工作
二、老师部分1.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把老师普通话使用工作纳入到学校的常规管理,使普通话成为老师课堂教学的法律规范语言
2.学校领导做好使用普通话的推广和使用工作,自己率先垂范,在各种学校会议或与老师、学生沟通时自觉使用普通话
3.青年老师要带头使用普通话,帮助老老师学习好普通话
老师应自觉加强普通话的学习,法律规范读音,使方言土语远离课堂
4.老师在课上授课、课下与学生沟通时,要自觉使用普通话
5.各校每学期要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老师进行普通话培训
6.为促进老师普通话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每学期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老师普通话竞赛活动,对优胜者学校给予物质奖励
7.老师应在学生中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