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老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阔老师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力行师德法律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地市关于加强师德建设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及内容全校在职教职工.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二、考核方法和程序老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一)成立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11 人、年级组长 3 人及老师代表 9 人(在教代会代表中随机抽取)组成。(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表,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三)组织评议1、自评。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老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2、互评。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老师对比考核细则进行互评.3、综合考评.学校考核组采纳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及考核小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在广泛宣传发动及调研基础上组织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主要为定性考核参考,以班级为单位,实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学生和家长代表对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老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四)综合评定,确定等次考核组根据个人、学生、家长、老师评议结果,结合老师平常的师德表现,在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并逐一反馈,组织复议,确定等次。考核结果记于老师个人档案。三、考核等级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在 86 分以上为优秀,85-72 分为合格,71 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① 有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②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③ 组织或者参加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④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⑤ 品行不端,卑视、侮辱学生的;⑥ 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实行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⑦ 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⑧ 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⑨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