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六小领导班子考核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确地调整和使用干部,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的对象、周期及方法 (一)学校考核对象:学校班子成员
(二)考核的周期为一年一次
(三)考核的基本方法: 1、谈话了解,征求意见
由学校党总支组成考核组进行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征求群众意见
2、民主测评
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被考核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述职
在此基础上,对班子实行群众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对领导干部个人实行上级组织考核测评、同级干部相互测评、群众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测评票各等次得分系数分别为好:1
0、较好:0
7、一般:0
3,按 100 分制计分,班子考核得分为:各等次测评票换算分之和/有效票数
确定班子考核等次的基本测评条件如下: 优秀班子:考核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优秀"得票率超过 50%;班子成员中没有基本称职干部和不称职干部
较好班子:考核得分在 80 分及以上;班子中没有不称职干部
一般班子:考核得分在 60 分及以上
差 班 子:考核得分在 60 分以下
(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测评票各等次得分系数分别为优秀:1
0、称职:0
7、基本称职:0
5、不称职:0
3,按 100分制计分
优秀干部:综合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优秀"得票率在45%以上
称职干部:综合得分在 75 分及以上
基本称职干部:综合得分在 60 分及以上
不称职干部: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