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用水安全须知 学校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要做到学校饮用水安全,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 加强对各类饮用水的管理(一)桶装饮用水的管理1 、桶装饮用水进入校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产品
②产品质量、标识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桶装饮用水标识上标注 QS 标志
③经卫生监督部门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 C 级以上企业的产品
④ 生产企业具备必要的出厂检测条件和能力
⑤必须具备出厂检验合格证的产品
2 、所有产品必须按规定索取以下证件:生产加工企业及经销企业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相关部门提供的生产厂家具备检测条件与能力的证明;每批次供应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每年必须索取至少 4 份质监或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对已取得 QS 认证的产品、国家级免检产品、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 C 级以上企业的产品,要索取相应证书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确认证明
上述相关证件不齐的饮用水不得进入校园
3 、学校应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安排封闭式场所单独存放,并对索证情况和检验报告情况进行专门记录
4 、学校必须按规定请专业人员定期对桶装饮用水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并在清洗消毒后抽检饮水机龙头水
5 、凡发现桶装水标签不全、颜色异常、气味不正、口感不纯或已启封的水,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封存 , 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县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二)学校自备水的管理1 、自备水水源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防护的水源,并经县卫生监督所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 、加强水源的防护,划定生活水源保护区,设置固定告示牌,水井、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井口建有井台,水泵房加门加锁,落实相应的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