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暂行)为了深化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思路,进一步探究工学结合的有效途径,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法律规范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妥善处理社会需求与学生学业管理的矛盾,结合我院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育模式改革及用人单位需求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利于提高人才培育质量、有利于法律规范教学管理运行、有利于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原则
制订本管理办法(暂行)
一、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条件(一)第五学期申请离校顶岗实习条件1
根据二级学院教学安排,向学院提出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2.由学生本人提出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申请
3.申请人的顶岗实习单位已经由二级学院确定
4.申请人无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
5.申请人已交清应缴费用,无欠费
6.办理了大学生平安保险和大学生实习保险
(二)第四学期申请离校顶岗实习者除符合第五学期提前顶岗实习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1.离校顶岗实习的学生须专业对口,且达到一定的规模方可申请,由二级学院报送教务处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按有关流程办理
2.申请人课程没有不及格项
3.申请人对未完成的课程学习和毕业顶岗实习提出完成方案,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批
二、学生办理提前离校的程序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
(二)提供与接受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录聘用证明或顶岗实习协议
(三)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四)与二级学院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
(五)向二级学院提供未完成课程学习方案
三、学生离校实习期间的要求(一)服从实习单位的教育、管理,仔细实习
(二)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及纪律要求
(三)每周向二级学院指导老师汇报一次本人的工作及生活情况
(四)按学院要求完成毕业顶岗实习周记,并准时上交
(五)实习结束后,需向教务处提供经二级学院审核的由实习单位考核的置换岗位课程考核成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