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十一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为加强学校的法律规范化管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特制定切合我校实际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一、关于一般违纪的界定:1、迟到、早退(累计三次算旷课一节)的
2、不完成作业等学习任务的
3、不遵守课堂常规,影响课堂纪律,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自习秩序,影响同学学习和老师上课的
4、带手机、音乐播放器等进校园的
5、在教室、楼道追逐打闹,跳窗户,乱喊乱叫、大声喧哗的
6、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杂物、随地吐口香糖的
7、折损花木等故意损坏公物损失较小的
8、躲避卫生扫除劳动的
9、举止不文明、说脏话的
10、校内骑车、乱涂乱画的
11、在校园周围摊点买零食及其他物品的
12、服装、发型不符合学校要求的
二、关于严重违纪的界定:1、一般违纪行为累计三次以上的(政教处记录为准)
2、不接受批判教育、顶撞老师的,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
3、无故旷课 3 节以上及帮助别人翻墙出走的
4、在校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
5、偷窃他人财物的;抽烟、喝酒的
6、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进校园的
7、传看黄色书刊、影碟的
8、出入网吧、游戏厅的;住校生夜不归宿的
9、与校外不良少年勾结,结伙滋事的
三、关于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1、惩处种类: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以下处分:(1)批判教育(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留校察看
在校期间有警告、严重警告纪律处分的毕业证缓发半年,有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缓发一年或不予毕业
2、处分办法:(1)批判教育:对一般违纪者,由班主任对其警告并与家长沟通,使其在班内检讨
(2)警告:对严重违纪一次者,给予警告处分,使其在全校检讨,并记录在案
(3)严重警告:严重违纪两次者,或违纪程度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使其在全校检讨,并记录在案
(4)记过处分:严重违纪三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