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组织孵化 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12—24 来源:本站 编辑: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各项目单位:现将《江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仔细学习、贯彻落实. 2024 年 9 月 6 日 江西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进展,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结合我省社会组织进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集培育扶持、培训沟通、人才培育、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实行“民政部门主导、专业团队运营、多方力量合作、社会公众受益"的运行模式.积极探究,勇于创新,努力将孵化基地打造成为社会效果明显、推广意义突出、可持续进展的社会组织集聚基地、培育基地和展示基地,充分发挥其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第三条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聘请第三方运营机构运营,其提供各项服务所需经费主要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中解决。同时,大力拓宽孵化基地融资渠道,鼓舞引导社会捐赠等资金投入孵化基地建设。 第二章 功能定位 第四条 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 (一)培育扶持功能。通过入壳孵化模式,提供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对处在成长过程中的社会组织进行系统地培育和扶持,促进其实现持续健康进展。(二)提升能力功能.帮助入驻的社会组织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供制定章程、承接项目、进展业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在组织架构上帮助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同时提高社会组织项目管理、品牌塑造、自治进展等方面能力建设.邀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系统培训,帮助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和组织绩效,提高社会组织整体水平.(三)整合资源功能.整合资金、信息、政策、人才等各方面资源,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搭建平台、提供渠道,实现各类资源与社会组织进展需求之间、社会组织可提供的服务与公共服务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对各社会组织的公益资源进行合理高效的配置,引导社会组织之间开展公益项目合作。集中发布、解读社会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间的有效对接。(四)引导法律规范功能。塑造社会组织良性进展的核心价值观和公益理念,并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