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工作职责及制度1、 目的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制定本制度
术语 “四全”原则:是指按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进行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院校实习生),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2、 职责2
1 负责全街道的培训计划的实施
2 负责组织实施各企事业单位面对安全生产的培训班,确定培训时间、地点
3 培训考试的考务工作
4 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
5 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台账的管理及各类电子数据库的建立与更新
6 负责宣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有关事宜
7 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 三级安全教育要求3
1 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负责,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教育内容分为:3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3
2 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
4 典型事故教训3
2 经厂级安全教育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负责二级教育,时间不少于 16 课时
教育内容:3
1 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3
2 本单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3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 以往的事故教训3
3 经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生产班组/储运班组,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生产班长/储运班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可实行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得少于 32 课时
主要内容有:3
1 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3
2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
3 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