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全体职工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办法。2 职责:2.1 安全部门负责制(修)定本制度,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2。2 安全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台帐,提出奖惩意见,报请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2.3 安全管理部门和人资部依据奖惩规章制度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4 内容要求:4。1 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先安全后生产”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开一切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直接责任人,依据损害程度和性质,予以处罚。4.2 奖励规定4.2。1 对仔细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车间、班组、个人,对下列情况综合评定后给予适当奖励:(1)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目标内容,单位的事故指标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考核取得优异成绩;(2)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制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产生良好效果者;(3)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4)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开事故发生者;(5)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者;(6)主动开展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开重大事故发生者;(7)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8)实施安全生产重大举措,技术实施有功者;(9)对抢险救灾有功者;(10)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11)被上级部门评为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12)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别贡献者;6.2.2 奖励坚持物资奖励和荣誉奖励并重的原则,给予鼓舞、表扬、奖励,激励职工做好本职安全生产工作。5。3 惩处规定5。3。1 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适当惩处。5.3。2 对于下列人员给予适当惩处:(1)事故责任者;(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5)事故发生后,不实行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事故重复发生者;(6)对坚持原则,仔细维护各项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