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DFDC-SC—12—129华能东方电厂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受托方(乙方):广东南方电力科学讨论院签订时间:二 〇 一二年十一月 华能东方电厂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技术服务合同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华能东方电厂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及查评组织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酬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通过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及应急预案评审后备案。2.技术服务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a 、对甲方相关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知识宣贯及培训 ; b 、指导甲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和整改,并协助完成自查 评报告 ; c 、制定标准化达标项目查评方案(包括查评方法、人员分工、时 间安排、需要提供的资料等),组织专家对甲方进行现场查评,对相关整改进行跟踪指导和完善,形成评审报告;制定应急预案评审方案,组织专家对甲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对相关预案整改进行指导完善,形成预案评审报告和会议纪要,评审合格后负责报电监局和东方市安监局备案;d 、联系电力监管机构组织召开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会; 与主管部门协调并取得二级达标批复,负责企业达到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目标且应急预案备案通过 . 3.技术服务安全目标:创建安全文明评价现场 , 无人员人为责任 设备损坏事故,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大道华能东方电厂或甲方指定地点。2.技术服务期限:甲方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 达标批复 及应 急预案备案通过时为止。3.技术服务进度:按双方协商确认的工作计划执行4.技术服务质量:达到 国家、电监会及国家安监总局相关法规、 规章和标准要求。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宜:1.提供技术资料:(1)企业目前安全标准化工作状态的相关资料 . (2)现有的各种标准资料 . (3)提供安全标准管理状态相关的信息 . 2.提供工作条件:(1)乙方在技术服务工作期间,甲方提供合理协助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酬劳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45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