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实行方案为切实做好绩效工资分派工作,按照靖政卫发〔〕98 号文献《※※县卫生局有关印发靖边县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意见的告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经研究制定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切实贯彻好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派政策,维护广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利益,稳定医疗队伍,规范卫生事业单位内部分派措施,以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分派机制,充足发挥绩效工资的鼓励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同样,干多干少不同样,干好干坏不同样,鼓励广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按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积极的完毕各项工作任务目的,努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 实行范围及对象本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三、 分派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竞争”原则,全面推进正式人员岗位聘任制度。(二)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绩效考核补助以工作绩效考核成果作为非配的重要根据。(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绩效考核补助分派的全过程做到公告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四)坚持“科学管理”原则。绩效考核补助分派方案力争科学管理。四、考核分派组织机构成立绩效考核补助分派领导小组,吴永强院长担任组长,组员由※※※、※※※构成,负责被考核人员的岗位考核项目的考核、评分。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措施与分类(一)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根据 12 月份基本工资贺规范后的津贴水平核定。(二)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原则占绩效工资中规范后及补助的 60%;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三部分:规范后及补助的 40%,上年 12 月所有职工基本工资总额,差额工资相对于全额高出的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重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奉献等原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单位确定分派方式和措施。(三)在绩效工资以外的教护龄津贴、保留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继续执行,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再发放。(四)退休人员按人事部门工资、补助执行。六、绩效工资的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单位根据考核规定原则申报,卫生局审核划拨后,由财务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成果发放,单位在季末根据考核成果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申报个人所得,卫生局审核,报人事、财政部门核准下拨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