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一) 安全用电措施1、技术措施 ① 施工现场供电采纳 TN—S 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使用,杜绝混用。PE 线在总配电箱处做一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PE 线不能加设开关及熔断器,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 线做可靠电气连接,不能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②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 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是 15mA。 ③ 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并应有过载、短路、及断路保护功能。 ④ 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⑤ 地下室及潮湿场所应采纳安全电压 36V 或 24V 照明。碘钨灯用铁架的应做好保护接零,所有 220V 灯具都应使用单极漏电保护开关。 ⑥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需符合 JCJ46-88 第八章的有关要求。 ⑦ 对分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⑧ 电气设备,配电系统要定期检查,做好记录。线路检修时,实行工作票制,由专业电工检修设专人统一组织,统一指挥。2、 组织措施 ①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内容: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度等,用电设备是否安全可行并做好检测记录. ② 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验收制度。 ③ 建立技术交底,履行交底人与交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写明交底日期。 ④ 建立维修制度,做好维修工作日志,内容应详细,记载时间、内容及处结果,并有维修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 ⑤ 建立拆除制度不用的闸箱设备随时拆除. ⑥ 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落实到人. ⑦ 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无证上岗。 ⑧ 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技术职责。(二)电气防火措施 1、技术措施 合理配制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对用电设备过载、短路、进行可靠的保护。 电气设备集中场所应配置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周围严禁烟火. 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火源。 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要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 严禁不经批准使用电炉。 组织措施 (三)雨季临时用电...